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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加拿大经济流动试点项目EMPP第二阶段开放申请!

12月3日,加拿大经济流动试点项目(Economic Mobility Pathways Pilot,简称EMPP)第二阶段开放了申请。该试点项目开始于2018年,通过现有的经济类移民项目(省提名计划、大西洋移民试点、农村和北部移民试点),帮助有技能的难民移民到加拿大,以支持加拿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EMPP项目第二阶段建立在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这表明,在一些帮助下,有技能的难民可以通过经济类别获得永久居留资格。

在第二阶段,新措施将有助于:

• 更快地处理EMPP申请人的永久居留申请,以便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可以在申请后的6个月内开始工作;

• 允许EMPP申请人使用贷款来证明他们有结算资金;

• 免除永久居留申请费用;

• 通过允许扫描文件副本来简化申请流程;

• 提供行前医疗服务,协助移民体检;

这些措施和扩大的试点将帮助多达500名难民及其家人在该项目的下一阶段来到加拿大。  

IRCC表示,像EMPP这样的新途径为难民提供了额外的途径,他们拥有加拿大雇主所需的技能,可以在为加拿大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同时在加拿大开始全新的生活。

申请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必须符合经济流动途径试点项目的要求:

• 申请人必须为缔约国或者难民庇护国的难民;

• 能出示以下文件:

   -来自联合国难民署或难民收容国的有效、积极的难民身份认定(RSD);

   -在国外注册或登记的寻求难民庇护的相关文件;

   -联合国难民署为EMPP发出的相关信函(目前还无法从难民署获得此相关文件,请关注更新信息);

• 申请人目前未居住在加拿大和受迫害国家;

• 在第三国无法长久居住;

• 符合入境加拿大的条件。

2.  必须符合以下一种经济类移民项目的要求:

• 大西洋移民试点(AIP)高技能项目;

• 大西洋移民试点(AIP)中级技能项目;

• 省提名项目(PNP);

• 农村和北部移民试点(RNIP)。


但是大家需注意,在经济流动途径试点项目下申请AIP或者RNIP项目的申请人不需要证明在指定的三年内满足工作小时数的要求,只需要在提交申请前工作时间满足要求即可,且可以申请贷款来满足在加拿大居住的生活费用要求(目前还无法申请该项贷款,需等待更新信息)。AIP和RNIP的豁免政策不适用于省提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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