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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发布通知提醒注意外国投资者投资框架变化对投资移民的影响。
3月29日,财政部宣布更改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审查标准,把审查标准由2.5亿元减至0元。通过暂时降低外国投资门槛,澳大利亚政府正确保在此期间对所有拟议的外国投资进行适当监督,来保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不受影响。
为了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对申请进行审查,FIRB还将把审查申请的限期从30天延长至6个月。
澳洲财政部强调,这项措施并不是冻结投资。即便是在疫情期间,澳大利亚依然是一个在商业和投资领域上对外开放的国家,并且承认此时海外投资者在澳的投资将有利于国家利益。
澳洲的商业创新和投资移民(BIIP)的申请者始终受到FIRB法规的约束,尽管绝大多数商业购买和投资均低于审查门槛。
受影响的签证
投资者类:
188 B投资者签证持有人向州和领地政府投资的150万澳元债券将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
188 C重大投资者签证(SIV)持有人对管理基金的500万澳元的投资将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
企业主类:
188 A商业创新签证持有人的企业收购业务需要得到FIRB的批准。
132商业天才移民签证持有人,因为是一步到位获得永居身份的,将不会受到FIRB审查标准变化的影响。
企业家类:
188E创业移民的签证持有人,由于他们是需要在澳洲建立一个全新的生意来满足签证的要求,所以不会受到FIRB政策变化的影响。
财政部建议:购买企业必须获得FIRB的批准。FIRB阈值的更改可能还会影响其他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租赁或房地产买卖。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
FIRB是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的简称,中文翻译为澳洲投资审批委员会。该组织主要负责审批外国投资者在澳洲的投资项目。除了澳洲永久居民和澳洲公民以外的外籍人士,都需要申请FIRB。
根据新规定,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将审查海外投资者对澳能源、电信、港口、水利、数据等敏感行业资产的所有竞标,无论交易规模大小,也不管买家是私企还是国有企业。
而根据之前的法律,大部分2.7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3.6亿元)以下的民间投资不受审查,而与澳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中,包括中国,其民间企业投资受到审查的门槛是12亿澳元。但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个门槛是零。此外,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将被赋予“最后审查人”的权力,如果一项交易被认为存在危害澳国家安全的风险,澳财长可以强制要求外国投资者出售资产,或者强制增设交易条件,即使交易已获批。
对于大多数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讲,FIRB政策的变更最突出的影响是申请周期延长了。在获得州的担保之前,必须获得FIRB的批准。所以对于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来说,需要更加提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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