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立法修改:放宽对副申请人要求,副申请人可以豁免no further stay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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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今日正式公布了191的立法相关细节内容:
191的副申请人可以豁免no further stay的签证条款,对副申请人利好
(no further stay条款:阻止持有带有该条款的人在澳洲境内继续申请大多数签证)
-在提交191签证时,主申请持有491即可,副申请人不强制要求持有491签证(如果副申请人和主申请人一样持有491签证,本身就不受no further stay 条款的限制)
-副申请人如有no further stay condition,也可以豁免该限制,可在澳洲境内递签然后等待下签
本立法将从11月12日本周六(也就是明天)起正式生效。
191签证也将在11月16日开始生效。补充一下官网对于191签证的基本申请要求。
191基本申请要求:
-持有符合条件的签证至少三年
-在持有符合条件的签证期间,至少三年的应税收入达到或高于特定收入门槛
-遵守所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合格签证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