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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要移民澳洲是越来越难了。先不说前段时间的传闻“土澳人民的自由意志已经不欢迎移民”,就连各项的签证审批都显得异常复杂。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讨论讨论正在遭遇“大变革”的配偶签证!
而所谓的配偶签证,可不止一纸婚书那么简单。就像小时候玩扫雷一样,现在的配偶签证完全就是在一步步的排坑。
首先什么是配偶签证?
配偶移民是澳洲家庭团聚类移民的一种。
配偶移民一般分两个步骤:你首先会获批一个配偶临居签证;如果配偶关系继续保持,且其他条件业也满足,约两年后你可以获得永居签证。
申请人可以在澳洲境外申请(309/100签证),也可以在澳洲境内申请(820/801签证)。配偶关系可以是结婚,也可以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然而,联邦议会通过了《2016年移民修正案(家庭暴力和其他措施)法案》(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和政府修正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为新的家庭签证担保框架铺平了道路。
配偶移民的担保人需要申请审核担保资格;担保人资质与签证审理分开进行,担保人资质审核通过,申请人方可递交签证申请;
配偶移民的临时签证获批后将设定有效期,之后的pr申请须在临居有效期内进行,如果过了有效期申请将作废。也就是说820获批后,会有一个有效期,801申请需要在这个有效期之内进行;
这项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弱势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可以使儿童和已婚伴侣不受暴力主申人的伤害。
虽然说这次的调整貌似尽善尽美,其实不然。
AHWC移民法的首席律师Maggie Taaffe说,这个“分两个阶段的程序”将意味着申请人等待配偶签证的时间更长。
“我们预计将会有大约12周的等待时间,在此期间,配偶签证担保人将获得批准,然后才能申请真正的配偶签证。”
目前担保资质审核要求
1)提供过去10年内,居住满1年的所有国家的无犯罪;
2)担保名额限制,一生2个担保名额,担保第2个配偶需要等5年。
Taaffe表示,新的立法还意味着对申请人进行额外的审查,因为该法案还规定,与家庭签证计划相关的一系列团体之间是可以共享个人信息。配偶担保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无犯罪,守法公民等。
这里给准备申请配偶签证的朋友一系列tips,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注意事项
若在结婚前申请配偶移民
为了申请配偶签证,申请人需要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有担保关系,这通常这意味着结婚。但是这并不是必要条件。最常见的例外情况是处于事实婚姻的状态,即同居。
准配偶300类签证,这个签证是为即将在澳洲结婚的海外配偶申请人所设计的。一旦签证获批,申请人将获得9个月的临时居留签证,但是申请人必须在这9个月内与担保人在澳洲登记结婚,结婚后方可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在境外配偶申请,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在申请日之前结婚。只要在审理过程中完成结婚,即可满足条件。如果递交了300类签证申请,在签证审理过程中完成结婚,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更换为配偶签证。
注意:如果是境内配偶申请,以上特例不适用。如果申请人不能证明在申请日前已经结婚,那么申请将被拒绝。
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即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同居至少12个月。需要提供的证据:
A.同居关系:同一地址的通讯记录,共同的租房合约或者共同购房合同。
B.经济关系:联名账户,资产的共同拥有权,养老金的受益方。
C.社会关系:社会上对此关系的认可,例如与朋友或者亲戚的合照。
注意:如果已经结婚了,以上信息也需要提供,但不需要满足‘共同生活在一起至少12个月’这个要求。
事实婚姻12个月规则的例外
一般情况下,申请配偶签证,需要提供同居至少12个月的证据,但是有以下三个例外:
A.在州政府注册了事实婚姻关系(即de facto)。
B.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拥有了共同的子女。
C.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的de facto关系在申请人的国家是不被允许的。
如何避免两年的等待期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只能首先获得两年的临时配偶签证,在此期间可以全职工作或者旅游。在得到临时签证两年后,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仍旧处于此段关系并提供最新的无犯罪证明,方可获得永久签证,这也就是所谓的等待期。
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得永居签证,无需两年的等待期。前提条件是:
A.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结婚、或者保持事实夫妻关系3年以上。
B.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结婚、或者保持事实夫妻关系2年以上,并且育有子女。
但是,除非申请人申请直接获得永居签证,否则移民局只给临时签证。
签证官将如何考察你俩的真实持久关系?
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经济方面的联系
在财务方面的证据,最容易实现的就是一起开一个联名的银行账户。千万记得,这个账户要保持流动状态,签证官会考察此账户是否两人共同拥有并且共同使用,更会考察账户的日常运用频率和流动性。同时移民局也会注意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开户时间跟其他的材料是否一致。
当然,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共同支出(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也是有力证据之一.
家庭生活证据
签证官还会考察两个人的家庭日常生活相关证据,主要有以下内容:
寄往同一地址的信件:配偶双方分别提供在相同时间段不同事件同一地址的信件作为证据,如银行账单,来自政府或社区机构信件等。
联名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可与房屋中介签也可与房东签,租房合同需找指定人士做公证之后方可作为材料递交。
联名电费账单:这是一项能够证明家庭生活的有力证据,小编非常建议大家在租房的同时建好联名电费账户。
社会关系
家人好友聚会照片:签证官可以从申请人提供的照片中看出来,关系是否真实。所以,照片真的不要随便交,挑选照片有以下三个原则:
1.有第三人在场
2.能够一眼看出你们是情侣关系
3.只有两人的大头贴类型的照片不能作为材料。
共同出行的票据:任何能够证明两个人一起出行的票据如机票,登机卡,车票等也是一项加分材料。
彼此承诺
可以透过关系陈述信作为签证官判断同居关系是否真实的重要材料,要求双方各写一份,描述两人关系的发展史。这封信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给签证官一封语言流畅,涵盖规定内容要求并清楚描述配偶关系发展过程及未来规划的信是配偶关系材料证明的重点。
陈述信内容需按照移民局要求包含两人关系发展的一些关键情节,关键的时间点在双方的陈述信中描述一致;另外双方的陈述内容也要保持基本一致,相互呼应的情节,让签证官看到统一,口径一致的关系发展史。
还有一点大家比较容易疏忽的就是电话通话记录:由电话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单需证明该电话号码属于申请人或配偶;另外,通话记录单上显示的地址最好与你们目前的居住地址一致,以免影响签证审理。
最后友情提醒:现在这项新政还未开始实施!所谓打铁要趁热!申签要趁早!想申请的话,就快快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