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起诉澳洲高盛 欲收回1590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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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第二大富豪李嘉诚起诉澳洲高盛,称其在数年前的澳洲最大天然气公司收购案中误收了1,590万澳元服务费。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李嘉诚名下的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Australian Gas Networks),原为Envestra公司,向维州最高法院提出诉讼希望能讨回在2014年Envestra公司收购案中被错误收取的服务费用。
当年,李嘉诚名下的3家企业长江基建,长江实业以及电能实业联合出资23.7亿现金买下Envestra公司。
Envestra公司天然气管道长23,000公里,在南澳、维州、昆士兰、新州及北领地供应客户120万家。
在长江集团提出此方案时,Envestra公司本已于APA集团达成协议,出售33%的股份。但实在难以抵抗全额现金收购的优惠,最终与长江集团签约。随后,更名为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
Envestra公司在2009年时委任澳洲高盛作为投资顾问。2013年又签订单独的协议,服务内容为帮助Envestra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该协议时效至2014年3月30日。
而长江集团提出全现金收购方案是在2014年5月7日。
澳洲高盛在2014年8月开出账单,向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索要1,590万澳元服务费。长江基建公司起初认为需要进行商议,确定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是否支付该笔服务费。
尽管长江方面称需要时间考虑,但澳洲高盛在数天后再次发出账单,于是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便支付了该笔费用。
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现认为该笔服务费属错误支付,因当时误以为存在合同义务需支付高盛索要的交易费用及奖励费用。
该案将在今年10月底举行聆讯。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李嘉诚名下的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Australian Gas Networks),原为Envestra公司,向维州最高法院提出诉讼希望能讨回在2014年Envestra公司收购案中被错误收取的服务费用。
当年,李嘉诚名下的3家企业长江基建,长江实业以及电能实业联合出资23.7亿现金买下Envestra公司。
Envestra公司天然气管道长23,000公里,在南澳、维州、昆士兰、新州及北领地供应客户120万家。
在长江集团提出此方案时,Envestra公司本已于APA集团达成协议,出售33%的股份。但实在难以抵抗全额现金收购的优惠,最终与长江集团签约。随后,更名为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
Envestra公司在2009年时委任澳洲高盛作为投资顾问。2013年又签订单独的协议,服务内容为帮助Envestra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该协议时效至2014年3月30日。
而长江集团提出全现金收购方案是在2014年5月7日。
澳洲高盛在2014年8月开出账单,向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索要1,590万澳元服务费。长江基建公司起初认为需要进行商议,确定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是否支付该笔服务费。
尽管长江方面称需要时间考虑,但澳洲高盛在数天后再次发出账单,于是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便支付了该笔费用。
澳洲天然气网络公司现认为该笔服务费属错误支付,因当时误以为存在合同义务需支付高盛索要的交易费用及奖励费用。
该案将在今年10月底举行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