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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移民局,修改了技术移民的申请标准,出台了38项技术移民职业列表,只有符合相关职业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联邦技术移民,这就是所谓的227新政。
什么是AEO
AEO是指申请人在加拿大找到雇主,由雇主给申请人发出一份长期的工作邀请(PermanentJobOffer),保证一旦申请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雇主将永久聘用,并报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审核。该工作邀请(PermanentJobOffer)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的核准并且发出批文AEO(ArrangedEmploymentOpinion)认证后,可以以此去申请技术移民。
任何职业的人士只要获得了AEO均可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AEO不受227新政要求的38项职业限制,并且获得AEO,即可获得15分的移民加分。也就是说,凡是227新政之前符合技术移民条件的,包括语言成绩达不到要求的,都可以申请AEO。
如何获得AEO
AEO申请的主体是加拿大的雇主,要求该雇主公司已经运营一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雇佣员工的历史。加拿大雇主聘用申请人后,需要向HRSDC呈交joboffer、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税收、财务等文件并填写有关的申请表格。
HRSDC收到雇主的申请后,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1. JOBOFFER是否是真实的;
2. 雇主在JOBOFFER中提供的工资、工作条件等是否符合加拿大的有关法律;
3. 提供的工作位置是否是永久性的和full-time的,不允许part-time。
同时,HRSDC还规定:
AEO只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技术移民,而不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workpermit)。
如果雇主的一切条件都合格,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就会用传真的形式通知雇主,同时把AEO的信息转达给加拿大移民部。
既然AEO技术移民具有如此巨大的优势,是否意味着大量的申请人可以通过AEO方式移民加拿大呢?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很困难的,能够真正获得AEO的申请人可以说是凤毛翎角。
申请AEO难点在于找到愿意做AEO的雇主。一般的加拿大雇主是不大愿意聘用没有北美工作经验、英语达不到能与当地人无障碍交流、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且移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海外人士的。同时,HRSDC要求国内的申请者是加拿大雇主需要寻找的稀缺人才(专业工作对口),该人才很难在加拿大境内找到,而且为了留住该稀缺人才,该职位应该是长期的,不能采用临时工作签证的方式。HRSDC严格的审核也使得一般的加拿大雇主不大愿意做AEO。每年移民局有5万以上的技术移民申请个案,仅中国申请就过万,能得到AEO的申请人屈指可数;很多在加拿大有亲友的申请人,希望自己的亲友能帮忙提供一份AEO,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结果,加拿大的谨慎是国外人无法想象的。
如何看待AEO技术移民
首先,不可否认的是:AEO是获取加拿大技术移民加分的合法途径,这在加拿大最新公布的移民法案中可以找到相应的依据。
AEO是由加拿大的合格雇主申请,并由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审核并颁发的。加拿大雇主一般不愿雇佣没有北美工作经验,语言、技能一般的海外人士,加上HRSDC对雇主资格的严格审查,使得AEO申请起来难度很大,市场上各种说法真伪难辨,少有成功案例予以支持。另外,有些机构的做法有买卖AEO的嫌疑,用申请人的十几万人民币去冒得不到法律完全保护的风险,需要慎重对待。特别值得指出的,即使AEO是真实的,也只能说明其被HRSDC认可,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被加拿大联邦移民局认可,如果是申请人通过花钱,以办理加拿大技术移民获得加分为目的,进行买卖AEO,这个肯定是非法的,加拿大联邦移民局一定会进行查处,希望广大申请人不要打擦边球,否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