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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CIC更新了持有超级签证在加拿大居留期期限了!原来持有超级签证的访客在每次入境加拿大的时候可以获得最长两年的停留期,新政规定,如果在停留期满前申请延期居留,可以获得延期一年。
这一更新让超级签证的性价比大大提高!
对于准备长期居住的父母长辈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好消息
加拿大移民部于2011年底推出超级签证,是针对境内永久居民父母和祖父母的。超级签证有效时间可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且在此期间不必刷新签证。
但由于办理超级签证需要体检+购买保险,再加之如果入境时盖章不单独注明日期,停留期限只有半年。相较于普通探亲签证,便利程度有限。
但此次更新增加了一年延期,让超级签证变得更为实用。
超级签证申请要求
1.申请人需有他们与加拿大境内担保人的(他们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关系证明。例如:儿童或孙子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2.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所有人均必须申请),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
3.加拿大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4.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5.如果申请人满足访问期间在加拿大临时居住的要求并提供额外的必要文件,就可以获得超级签证。
超级签证和普通探亲签证的区别这两种类型的签证差别在哪里呢?我们之所以将超级签证与探亲签证做对比,是因为这两种签证的的主要使用人群都是子孙辈在加但本人在国内的父母。
1.子女身份
对于申请父母探亲签证,申请人子女不一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长期在此生活,比如留学、工作。但对于超级签证,申请人的子女却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签证有效期
这一点上,两种签证是相同的。都可达到10年,申请人可以申请单次或多次往返。
3.每次入境停留时间
对于申请父母探亲签证,每次入境由移民局官员批准可停留时间,一般在半年左右。但对于超级签证,原来每次最长可在加停留2年而不需要更新身份,现在,可以再申请延长一年,也就是说可以最长待3年!
4.移民倾向
和探亲签证等其他签证相比,超级签证的审核并不看重申请人的移民倾向,也就是与原居住国的联结关系。普通探亲签证的申请人通常会被要求递交房产存款,国内的亲属配偶证明等文件以向签证官员证明自己在逗留期结束后无意长期停留而回返回居住国。
因此,超级签证也适合移民申请递交后处于等待期的父母,以及申请普通探亲签证失败的父母(前提是在加子女/孙子女需是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超级签证的申请都会为他们带来很好的效果。
5.收入要求
在邀请一方的收入要求上,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别。普通的父母探亲签证申请虽然需要在加邀请方递交收入证明,但是并没有做出收入上的要求。通常在加工作的子女需要出具可靠的收入及财政状况证明,如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