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配偶移民不必同居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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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部部长Ahmed Hussen 宣布,联邦政府将废除“配偶担保移民须共同生活两年”的规定。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部部长Ahmed Hussen 图片来自CBC
2012年10月25日,联邦保守党实施“有条件永久居留身份”规定。通过婚姻移民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受担保人,与作为其担保人的配偶必须同居两年,否则将面临驱逐出境的可能。
当时此举意在打击假结婚移民案件。但是一些案例表明,这些政策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在遭受配偶的“虐待”时因身份被剥夺而选择隐忍。
Hussen表示,“废除此项规定,一是为了兑现有关家庭团聚的政策承诺,二是为了维护性别平等,防止一些人为保住身份而忍受虐待。”
此外,官方表示,废除相关限制条件,也意味着大多数婚姻移民的婚姻状况以及相关申请真实可信。
Hussen说道,“移民部门的前线工作人员会缜密筛查,防范假结婚案件,此外,如果想要通过此政策再次申请配偶移民,仍需要等待五年的时间。”
来源于《红枫林》